来源:发布时间:2010-05-01
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(副本) 编号:粤费深圳0431001-1
收费单位:深圳市盐田区环保水务局 负 责 人:林烈荣 地 址:盐田区行政中心5楼 电 话:25228509 有 效 期:2010-05-1至2012-05-13 发证机关:深圳市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| |||||
序号 |
收费项目 |
计量单位 |
收费标准(元) |
标准收费文号 |
备注 |
1 |
一、义务植树绿化费 |
人·年 |
20 |
价费字[1992]196号、财预[2000]127号、深府[2001]186号。 |
|
2 |
二、水资源费 |
|
|
价费字[1992]181号、财预字[1994]37号、粤府[1995]67号、深府[1996]340号、深物价函[1996]43号粤财综[2004]15号 |
|
地表水 |
|
|
|
| |
蓄 水 |
立方米 |
0.04 |
|
限收取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的小(一)型及以下水库水资源费。 根据粤财综[2004]15号文规定,涉及农村生活用水的免收。
| |
(收费单位:深圳市盐田区农林水务局) (共1页第1页) |
相关稿件:
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